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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龙股份: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2022-12-25 15:48:22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4


【资料图】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

                 增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志峰先生拟

自 2022 年 5 月 6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以自有资金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合计

增持金额不低于 2,000 万元且不超过 4,000 万元。 本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

格区间,谢志峰先生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

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将增持计划截止日期由 2022 年 11 月

  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志峰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4,4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279%,合计增

持金额为人民币 20,068,360 元,合计增持金额已达到并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

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志峰先生发来的《关于增持公司股票实施结果告

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志峰先生。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志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84,550,986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1.94%。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目的:本次增持计划系谢志峰先生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本次增持可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稳定公司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

   (二)增持股份种类:普通股 A 股。

   (三)增持股份金额:谢志峰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 2,000 万元且不超过

   (四)增持股份价格:本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

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五)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2022 年 5 月 6 日至 2023 年 5 月 5 日。增持

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

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增持股份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七)增持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6 日与 2022 年 11 月 5 日

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三、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志峰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4,4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279%,增

持金额为人民币 20,068,360 元,合计增持金额已达到并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

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在增持计划实施前后的持股数量、持

股比例变动情况汇总如下:

增持主体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谢志峰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开展的背景下,谢志峰先生对公

司预应力材料产业及轨道交通用混凝土制品产业发展前景的信心,是对公司预

应力产品的应用领域由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拓展至核电、风电、光伏等新领域的

认可,可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增强投资者信心。

   (二)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

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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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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